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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10-12 09:45:1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47 ℃

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平湖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1.平湖市新埭镇虹桥景苑社区工作人员曹秀花办理农户建房用地审批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至2018年,曹秀花在担任新埭镇杨庄浜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办理农户建房用地审批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沈某某户违规多获批建房面积20平方米、黄某某户违规获批100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2020年12月,新埭镇纪委给予曹秀花党内警告处分。

2.平湖市新仓镇村镇建设管理办正职协理员、老街改造办主任马宝平未经批准改建住宅问题。2020年3月,马宝平在修缮其位于秦沙村的住房屋顶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楼梯间和阳台门头三层,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新仓镇纪委给予马宝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湖市林埭镇农业农村办副主任孙剑磊违规使用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孙剑磊在担任林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私自使用上级农业补助资金购买电瓶车两辆,供本人及林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使用,价值6960元。2021年8月,林埭镇纪委给予孙剑磊党内警告处分。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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