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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2-01-07 09:45:24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58 ℃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确保风清气正过节,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原副所长虞红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虞红峰通过他人收受某案件当事人亲属何某为办理取保候审赠送的烟票两张(计100条花利群香烟),并指使他人到烟酒商行兑换成现金7.2万元。后虞红峰主动投案。2021年6月,虞红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市教育局城镇职业学校督学李建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李建新两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合计金额637.44元。2021年6月,李建新受到诫勉处理。

3.福田街道荷塘社区社区工作者金晓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3月5日,金晓明接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某保洁公司管理人员绍某某的宴请,餐费800元由绍某某支付。2021年6月,金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稠江街道凤凰社区原网格员龚耀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龚耀群(非中共党员)接受辖区某足浴店负责人赠送的金利群香烟一条。2021年8月,龚耀群被辞退。

5.江东街道黎明湖社区孔村党支部书记李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时任孔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李胜收受承包该村菜市场工程的厉某某赠送的中石化加油卡2000元。2021年9月,李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义乌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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