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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日期:2014-08-26 02:55:5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942 ℃

    1.巩留县妇幼保健院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公款旅游,该妇幼保健院院长刘莲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塔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爱国社区主任胡金花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辖区居民购物卡及健身器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吉木乃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海宝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款予以收缴。

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违规收受下属企业运动服,对巴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明岱、局长张玉珉、纪检组长冯启江进行诫勉谈话,对巴州国土资源局违纪问题在全区国土系统通报批评,收受的运动服款全部退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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