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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辉等人骗取贷款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日期:2013-11-02 14:35:06 来源:人民网 热度:2636 ℃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蓝辉等人借购买生产设备等名义,以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资产评估报告办理抵押,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共骗取贷款1.96亿元,用于归还他行到期贷款或挪作他用。2010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1年12月,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蓝辉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对鞍山市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处以罚金7330万元;对辽宁蓝山矿粉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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