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元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4-22 13:03:2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9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元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元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含有政治性有害内容书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贪敛钱财,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元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元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4244930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