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律法规 > 教育法律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试点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5-10-24 13:37:59 来源:互联网 热度:1433 ℃

教高司函[2005]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自2004年启动以来,得到了高等学校的大力支持。2005年3月,我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5]1号),公布了试点考试时间。为了使高校教师和学生更充分熟悉和了解新的考试要求和题型,积极稳步推进改革,经研究,决定对原定的试点考试时间等事宜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05年12月进行的大学英语四级试点考试调整至2006年6月进行。2006年12月仍按原计划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新题型四级考试,时间不变。

二原定于2006年6月进行的大学英语六级试点考试调整至2006年12月进行。2007年6月仍按原计划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的新题型六级考试,时间不变。

三有关2006年6月四级试点考试和2006年12月六级试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参加试点考试高校范围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请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上述精神通知至有关院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94266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