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4 21:17:46 来源:互联网 热度:2015 ℃
法释[2000]41号
(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9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对审理变造倒卖变造邮票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下:
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
下一条:开奖公证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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