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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商标侵权案

日期:2020-04-30 21:46: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978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唐荣 通讯员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从开庭、宣判到裁判文书送达,全程仅用1小时。该案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直播。

该案原告为某商标的注册人,被告是个体经营户。原告诉称,被告未经许可,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000元。

龙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诉涉案商品突出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且容易导致混淆。根据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销售了涉案商品且未能提供合法来源,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观过错和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及其合理维权费用,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元。

该案在庭审时使用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庭审过程及裁判文书均采用要素式加以简化,当庭宣判后依托“E网送达”平台及“深圳移动微法院”系统即时向当事人电子送达了裁判文书,仅用1小时便完成了庭审、宣判和裁判文书送达的全程工作,充分体现了繁简分流改革以及高科技审判辅助手段的优越性。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龙岗区法院多措并举、“软”“硬”兼施。通过细化案件繁简标准,缩小繁案数量与规模,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交由速裁团队集中审理,其中,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占比达63%以上。该院着重对速裁案件的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进行简化改革,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速裁案件,一般采用要素式庭审方式,紧紧围绕需要查明的关键点,提纲式地引导当事人进行陈述,使速裁个案最快在30分钟内结束庭审。该院还充分借助科技“硬实力”全面提升速裁审判效率,语音转换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E网送达”平台高效送达,“深圳移动微法院”多地同屏线上开庭、线上宣判、线上送达,大幅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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