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女子介绍他人参与婚姻诈骗获利43000余元被诉

日期:2015-10-11 15:37:4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70 ℃

女子覃某实施婚姻诈骗后因怀孕被取保候审,继续伙同他人以介绍婚姻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2次共骗取43000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覃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被移送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覃某为广西柳州市人,后嫁给安徽安庆市一男子为妻。2009年3月,廖某等人(均为广西人)打电话给覃某,说有一个安徽人张某要介绍女朋友,看能不能借此机会搞点钱。于是,覃某找到她的朋友卢某,并且让卢某答应张某提出的任何条件。然后,卢某伙同覃某、廖某等人在广西柳州的一个公园与张某见了面。双方同意后,回到张某的老家安徽望江县。覃某向张某家人索要陪嫁费、介绍费共计26800元。过了几天,卢某假装给张某买衣服趁他试穿时逃跑。后卢某、覃某相继被抓获,覃某因为已经怀孕七个月被取保候审。

覃某被取保候审后,仍不知悔改,继续实施婚姻诈骗。2010年7月,广西罗城县的一个叫小王的男子找到覃某,让覃某帮他找一个女孩假装与男孩结婚,骗到钱后找机会逃跑。覃某就把这件事和在她按摩店打工的卢某(未成年)说了一下,卢某表示同意。于是,覃某便将卢某介绍给安徽利辛一个姓潘的男孩。当时,男方家给了覃某15000元,后男方家又给了媒人小王2000元。给过彩礼钱以后,卢某便与男方家人一起回到了利辛县马店镇。大约住了一个多月,在一天晚上卢某趁潘某洗澡之机逃跑后报警,至此覃某涉嫌婚姻诈骗罪一案案发。 

2011年11月7日,覃某在广西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北大街飞宇网吧上网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075386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