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个体户假冒"人事处长"谎称办理各类证件诈骗23万余元

日期:2015-12-21 16:26:4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87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个体户冒充内蒙古人事部门处长,谎称可疏通关系办理各类证件,共骗取20名受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近日,内蒙古呼市回民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年仅26岁的王某系内蒙古根河市人,是一名个体经营者。2013年6月,王某听说参加考试可安排工作,便利用这种方法帮人找工作进行诈骗。王某谎称能为呼和浩特市某幼儿园张某安排工作,骗取其人民币20000元后将赃款挥霍。

2013年8月,被告人王某对受害人包某谎称是“人事处长”,可以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和本科毕业证,骗取包某29000元人民币。从2014年3月—2014年12月,王某假冒“人事处长”、“人事专员”等身份,四处招摇撞骗,以办理教师证、会计证、建造师证、技术资格证、在职研究生毕业证等各类证件为名,骗取夏某、区某等18名受害人信任,骗得赃款18万多元。案发后,所骗赃款共计23.25万元已被王某全部挥霍。回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起诉当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28132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