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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恩阳区法院发出全区首张生态环保修复令

日期:2019-11-20 19:45: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77 ℃

法制网讯 记者马利民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向犯罪嫌疑人发出全区首张生态环保修复令,该案也是恩阳区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恩阳区三汇镇、上八庙镇等地以40至60元一株的价格购买、采伐武某、王某某等四户村民自留山、承包田边的树木129株柏树,立木蓄积为26.9524立方米。

案件审理中,恩阳区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和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谢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同时,其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破坏的林业资源没有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应当追究其民事责任。

最后,法庭根据谢某的犯罪行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结合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滥伐林木植被恢复方案,采纳了公诉机关公诉和公益起诉意见,作出判决。

犯罪嫌疑人谢某除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没收谢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责令谢某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在主管林业工作部门的监督下,按标准补植栽种1级水杉苗木645株,且成活率须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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