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告香港廉政公署失信 卧底线人受损失索赔

日期:2013-10-24 00:26:16 来源:人民网 热度:2077 ℃

    香港廉政公署卧底线人昨天入禀高院指控廉署违反承诺,指称在一件审讯中将他的身份公开;事后他因长期忧虑会遭人寻仇而患上思觉失调,因此向政府索偿。

    原告刘某,于1998至2003年期间担任廉署的特约线人,代号“洛克七号”,经常向廉署提供贪污案线索,并要出庭作供。他指在2000年12月,在一宗假信用卡案替廉署做卧底搜证,但当案件在2001年6月于区院审讯时,控方却将他身份公开。

    虽然他作供期间,法庭在证人栏摆放屏风,以免其样貌曝光,但他却要将姓名、职业等个人资料全部在庭上公开。此外,他在准备作供前,辩方更发现保护他免被起诉的“豁免起诉书”已经过期,造成聆讯须临时终止、控方要紧急再发新豁免起诉书的尴尬局面。

    原告指称在2003年终止做线人后,曾要求廉署为他更改身份但遭拒。他表示之后终日担忧会被寻仇,以致长期失眠、心神恍惚,一度患上思觉失调。他指廉署在假卡案中泄露他身份,是违反了双方订立的协议承诺,廉署在事件中还失职及疏忽,因此他现向政府索偿。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02231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