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律常识 > 正文

存货垮塌致人重伤,粮油店主拒绝赔偿

日期:2021-04-30 09:51:55 来源:互联网 热度:1110 ℃

老范,我为你家粮油店送货受伤,属于工伤,你得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之间并非雇佣关系,受伤也是因你自己不小心,无权要求我赔偿。

是否构成工伤?

是否应当赔偿?

且看案情分解,

为你细说端详。

自备车辆,提供送货服务

老范经营一家粮油店,

主要从事面粉批发。

由于他本人不会驾驶,

便找到好友老彭,

想请老彭承揽送货服务。

双方商议后约定:

老彭自备运输车辆,

负责面粉搬运装车,

直至运输至客户处并完成卸货,

运输费用为每袋一元,

老范按袋结算费用。

存货垮塌,不幸砸成重伤

某天,

老彭接到运货通知,

跟以往一样先到仓库取货。

这次老彭未注意到

面粉堆码较高,

在用力拖拽面粉袋时,

造成堆放的面粉垮塌,

老彭被砸伤。

事故发生后,

老彭被送往医院治疗,

住院治疗39天。

后经司法鉴定,

老彭构成十级伤残。

协商未果,起诉请求赔偿

老彭以受老范雇佣为由,

要求老范承担赔偿责任。

老范认为老彭并非其雇员,

且事故发生系老彭操作不当,

拒绝予以赔偿。

老彭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

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但双方对事故发生都有过错,

酌定老范承担60%的赔偿责任,

老彭自担40%的责任。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本案

本案中,老范只是提出运输面粉的数量运送地点,然后按件支付运输费用;运输面粉的车辆由老彭自行备置,搬运面粉的方式和人员均由老彭自行决定,因此,老彭与老范之间属于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老范在仓库内堆放的面粉过高,存在垮塌的安全隐患。而老彭受到伤害正是其搬运面粉过程中被堆积的面粉垮塌所致,且系造成老彭受伤的主要原因,故老范具有定作上的过失,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老彭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存在的危险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其不规范拿取面粉的行为是造成堆积面粉垮塌的原因之一,应自担次要责任。

法官寄语

生活不易,安全第一。肩上担子重,且行且珍惜!

承揽也好,雇佣也罢。大家尽责任,社会更和谐。

作者 / 重庆四中法院 雷书彦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7854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