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1 19:09:31 来源:互联网 热度:2221 ℃
国税发[2005]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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