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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益诉讼一案双查护“胃”安全

日期:2021-07-09 17:45:0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72 ℃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黄云花 石磊 刘炜)近年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源头管控,全力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2月,该院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们的做法也是检察机关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缩影。

“我生产、销售了有毒减肥药,不但触犯了法律,还影响了许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向消费者说声对不起。”2019年12月,经垫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原来,该院在办理周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发现他在网上购买“三无”减肥胶囊,且在明知减肥胶囊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后来,该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要求他通过国家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悉,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垫江县检察院举一反三,建立“刑事+公益诉讼”一案双查办案模式,刑事检察部门加强与公益诉讼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注重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合力打击食品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垫江县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会签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形成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食品药品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超市、药店、饭店等方式,摸排相关线索,建立数据台账,共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等问题14个,立案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并获法院支持。

随着网络订餐、外卖等食品经营新业态的发展,垫江县检察院将监督重点聚焦源头管控,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线上线下全覆盖。

2018年,针对食药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存在的监管漏洞,垫江县检察院向县食药监分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垫江县食药监分局采取召开专题工作会、现场监督检查、集体约谈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等方式进行整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入网销售食品经营单位465家,对4家网络第三方平台和7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令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77户次,立案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1家。

据悉,2018年至今,垫江县检察院已发出涉食品药品安全类检察建议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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