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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共保粮食安全

日期:2023-01-12 17:45:07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58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书清 艳香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应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的耕地保护意识。”近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对12宗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的发言掷地有声。延津县检察院当场采纳听证员的建议,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当事人修复被破坏的农田。延津县素有“中国第一麦”的美誉,是建设“中原农谷”农业创新战略项目的主阵地之一。如何擦亮延津“国字”小麦品牌,在保障粮食安全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延津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以保护耕地为抓手,确保粮食安全。

延津县检察院主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利、城管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见》,规范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对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耕地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领域的违法及不作为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切实保障粮食安全。2022年2月,延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经过调查发现,县域境内230国道沿线自建停车场等非法占地10多处,遂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使14.41亩土地得到复耕。

前不久,延津县检察院结合所受理的取土、挖沙、乱占耕地等17起案件线索,院公益诉讼检察组先后深入乡镇农村开展实地调查,发现部分耕地因挖沙变成了深水坑,因取土变成了坑洼地,因乱占变成了小作坊,耕地被破坏和挤占现象比较突出,通过拍照和无人机摄像取证后,及时制作检察建议,分别向自然资源等单位及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8份,并督促整改落实,160多亩被破坏的土地得到及时复耕。避免河渠污染,保证灌溉水源清洁,是保障粮食产品绿色放心的关键。延津县境内共有河渠50多条,为保障河净水清,延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徒步600多公里,对境内的柳青河、文岩渠、文岩六支渠、龙潭排、柳青二支、引黄灌溉渠等进行了认真调查,针对部分河渠堆放垃圾、污染排放等污染问题,办理灌溉河渠污染公益诉讼20件,监督生态环境、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清理灌溉河渠40多公里、垃圾8900多吨,封堵污染排放口6处,保证了耕地灌溉水源清洁和排水泄洪顺畅。

2022年,延津县小麦实现丰产丰收,一般麦田600公斤,高产麦田突破900公斤。谈起这些变化,延津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说:“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合理建议,有效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堵塞管理漏洞,守护粮食安全,为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检察力量,实现协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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