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生社会 > 正文

人民来论:“上阻下达”让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安全线上

日期:2021-09-03 17:45:1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热度:949 ℃

今年5月,四川成都市一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关门瞬间爆燃,导致多人受伤,最小的伤者是一名仅5个月大的婴儿,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瞬间电梯就被火光所笼罩,几位乘梯人无任何招架之力。类似这样电动自行车起火案例在各地屡屡发生。

6月21日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数量庞大但屡次引发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电动车,终于依法可管。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比较多发。不少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一旦起火燃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据统计,截至7月20日,今年全国已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事实上,全国多地早已出台法规治理电动车。但由于普及力度、管理力度不够,很多居民并不重视,造成了一定的管理困难。此次《规定》的实施将电动车的管理正式纳入全国性法规。目前,已有多地依法依规对违规居民开出罚单,做到了真管,敢管。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光靠法规罚处是远远不够的,多方配合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百姓事无小事,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依规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政府和社区要做好电动自行车“下楼”后的配套工作,统筹推进社区智能充电桩的建设,建立电梯电瓶车阻车系统,建设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查私自改装电池的问题。另外,应及时向社会通报电动车火灾事故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提高民众重视程度,呼吁建立“召回”制度。

此外消防部门、社区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让人们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危害,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共享安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只有疏堵结合, “上阻下达”,才能让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安全线上,才能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81883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