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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垃圾山"无人监管 专家称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

日期:2016-04-02 11:15:50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2040 ℃

“垃圾山”究竟该谁来管

专家认为,责任主体不明时应由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垃圾山”究竟该谁来管

记者在现场发现,垃圾山的最高处已有近20米,相当于6层楼高。

“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愚公移山的故事发生在今天的河南,而近日河南省省会郑州却因为一则《河南工业大学15年垃圾山无人管理》的新闻成为舆论焦点。现在,横在愚公后人面前的不再是“山不加增”的王屋、太行,而是一座在15年内增长到近20米高的垃圾山。垃圾山究竟是如何形成的?相关部门为何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近年来频发的垃圾山事件背后又折射出了哪些问题?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度调查。

“这里过去是个沟,现在不但被填满了还成了垃圾山”

这座近6层楼高的垃圾山位于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西北角,自西向东绵延数百米,与该校堆放在校内的建筑用土相连接,形成了一段无法直接跨越的“山脉”,将这所大学死死地“拦”在了它的南侧。“这里过去是个沟,现在不但被填满了还成了垃圾山。”河南工业大学宣传部部长朱立峰告诉记者,随着渣土和垃圾不断被倾倒在这里,原本存在的围墙已经看不到了,这座垃圾山也慢慢开始往学校内倾斜,距离最近的一个篮球架不过10米远,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来这里运动了。

垃圾山的“山口”在河南工业大学西侧的长椿路上,“山口”外立着一块由郑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设置的禁止倾倒垃圾和渣土的警示牌。虽然落款处并没有留下具体设置的时间,但这块警示牌上的部分字迹已经开始褪色。“这个是新倒的,前两天我来的时候还没有,这个卡车印也是新的。”朱立峰指着两捆垃圾说,此前他已经联系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建议他们在入口处设立围挡,如今看来,他的建议似乎并没有被采纳。

随着气温的升高,垃圾山上已经滋生了许多蚊虫,并产生了难闻的异味。3月22日,记者在采访现场发现,垃圾山上随处可见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于这些裸露在表面的垃圾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稍微一点风就会卷起大量的尘土。一位在长椿路沿路生活的居民说,前几天还有人来这里倒渣土和垃圾,但这几天媒体报道后明显减少了许多。顺着山体倾斜的方向,记者看到山脚下仍然有许多商贩在向来往的学生售卖小吃,紧邻垃圾山的还有一所正在上课的驾校,一些学员戴着口罩在围墙后面等待练车。

“这块地是学校的,学校为什么不能管”

“学校在2002年就取得了这块地的使用权,但至今也没有办法进行实际管理。”朱立峰介绍,这里原本有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河南工业大学2002年征地后中学先进行了搬迁,随后小学将校舍搬进中学,河南工业大学便在原来小学的位置上建起了篮球场,但两年前小学从中学校舍搬走后,高新区大谢村村委会却将中学校舍用作了他们的办公场所。记者来到位于原校舍二楼的大谢村委会询问此事,一位自称是村长助理的人对记者说,“这块地是学校的,学校为什么不能管?其他问题你去找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吧。”

枫杨办事处于2011年10月成立,河南工业大学和大谢村正好位于该办事处的辖区内。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郑州市“三级网格化管理”的划分,虽然工业大学和大谢村都在该办事处的行政辖区内,但这块管理不明的土地并不在他们的“网格”范围内。“我们只负责大谢村东边的网格,垃圾山的事情你们得问这块地所在的网格。”然而垃圾山具体属于哪个网格,这名工作人员并未告诉记者。该工作人员说,在办事处成立之前垃圾山就已经存在,但办事处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采取有限的措施对倾倒渣土和垃圾的行为进行遏制。“我们安排了执法队员轮流值班,期间还和倾倒渣土的人员发生过冲突,但对方态度太蛮横。希望行政执法部门能够进行查处。”

枫杨办事处工作人员所说的行政执法部门是郑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记者随后与该执法局的一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据这名负责人说,执法局对于倾倒渣土、垃圾的问题主要是保证及时发现并遏制,确保渣土不再新增。当问及是否会调查垃圾山的产生原因并进行清理时,这名负责人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由执法局去做调查,不太方便。”这名负责人也坦言,当前正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会暴露出来。“不怕出现问题,接下来我们会配合上级部门加强管理,做好对这类问题的引导。”

“在无法确定具体污染者的情况下,辖区政府应承担处理垃圾的责任”

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垃圾山的清理责任,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地方治理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炳霖。

“我认为本事件中负重要责任的应该是当地政府部门。”杨炳霖说,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也就是污染者负首要责任,政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本事件中的垃圾山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在无法确定具体污染者的情况下,辖区政府应承担处理垃圾的责任。”杨炳霖认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对自身行为负首要责任,政府履行兜底责任,也就是说在出现“管理真空”时,政府要及时补救。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城市垃圾负管理职责。

目前,包括高新区管委会在内的有关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对此事进行处理。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针对近日媒体关于“垃圾山”的报道,该院有关部门正会同郑州市检察院着手对这一事件进行走访调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察机关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并在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此类问题妥善解决。”该院民行处处长乔志华说。

3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管委会目前已经确定由枫杨办事处负责,区执法局协助处理垃圾山问题。“对于违规倾倒渣土并抗拒执法的东史马村村民任某,我们已经将相关线索上报土地监察大队,公安机关也已经介入调查。”

虽然垃圾山的事件即将得到妥善解决,然而这背后所折射出的问题却需要我们进行深思。城市管理的方法只能成为增加人民福祉的手段,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杨炳霖认为,“网格化”管理是一种社会管理手段,并没有改变辖区政府的行政职责,执法局也不应否定其具有调查的职责。政府部门要敢于承担责任,严格落实法律规定。“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要靠政府的合理规划,在城市承载能力范围内有序推进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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