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为抢客源四司机纠集他人在汽车总站内持砖砸车被起诉

日期:2015-12-24 19:08:5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64 ℃

正义网桂林12月22日电等人赶至恭城县汽车总站停车场,被告人欧某继续尾随桂CN0119班车。抵达恭城汽车总站后,被告人欧某不顾车上几十名旅客生命安全,持砖头直接砸向对方车辆,后由欧甲等人接着持砖头砸桂CN0119班车的玻璃,致使前挡风玻璃及车门玻璃和车窗玻璃被砸烂,造成车辆误点旅客转乘车辆且车辆暂无法经营。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砸坏的车玻璃价值人民币7572元整。

被告人欧某等四人为满足个人目的,任意损毁他人车辆,损失共计7572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6014378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