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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以能办理大额信用卡为名诈骗钱款获刑

日期:2016-02-17 14:31:1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59 ℃

石家庄一男子李某以能为他人办理大额信用卡为名,通过向被害人收取各种名义的定金、担保费、工本费的方式,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万余元,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被告人李某,男,现年31岁,无业。2005年和2011年就曾因犯盗窃罪和猥亵儿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并于2013年3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李某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老实做人,反而再次做起违法犯罪的勾当。自2015年2月起,李某多次向他人虚构自己能够办理大额信用卡的事实,在石家庄市各小区四处涂写、张贴相关小广告,并留存其假名“董某”的信息和联系方式,用于接收资料、联系业务。2015年4月初,被害人张某在石家庄一广场的卫生间内看到了被告人李某涂写的小广告后,与李某取得了联系要求办理大额信用卡,后李某以交定金、担保费、工本费等各种理由,分多次骗取了张某共计1万余元。眼见来钱容易,李某便一发不可收拾,至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李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包括张某在内的1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万余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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