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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为20元参与贩毒被公诉

日期:2016-03-24 14:16:5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36 ℃

17岁本是一个在校读书的黄金时期,但桂林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蒋某某却因20元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目前,该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学学历的蒋某某辍学在家,终日无所事事,期间认识了贩毒人员黄某某。不久,蒋某某就参与到黄某某的贩毒活动中。在贩卖活动中,由黄某某负责与买家联系,之后,蒋某某把毒品携带至交易地点贩卖给买家。黄某某承诺交易成功后每小包付给蒋某某20元。

2015年12月9日晚,蒋某某携带四小包毒品至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某酒店附近与买家交易时,公安干警将其抓获并当场从蒋某某身上搜出两包毒品,经称量所缴获的毒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净重共计2.8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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