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4人诈骗1.32亿元被公诉

日期:2020-09-02 17:46:45 来源:法制网 热度:842 ℃

法制网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蔡俊杰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督办的被告人韦某某、李某某等4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至2019年8月,被告人韦某某、李某某等人成立“国际梅花协会”组织,以解冻民族资产名义发行“股票”,发展下线代理900多人,逐步形成诈骗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编造虚假身份,谎称受指派解冻自唐宋元明清以来历代皇朝散落在世界各地的资产,等到资产解冻后,持有“股票”能够获得房产、巨额现金分红等高额回报,以此诱骗他人购买“股票”,被害人达数千人,诈骗金额至少达1.32亿元。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74739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