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5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04 ℃
犯罪团伙利用小孩的年幼无知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以为得手后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岂料将自己送进了班房。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正、何某好、何某秀和熊某。
今年7月2日14时许,小许和同事同往常一样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金鼎广场的一家服装内上班,她们将各自的手机放在店内的收银台上。这时店里来了一名女子,小许的同事便上前接待。紧接着又进来两名女子,身后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许前去招呼这两名女子,谁也没有去注意小男孩的去处。几分钟后,三名女子纷纷离开,小许和同事随即发现放在前台的两部苹果手机不翼而飞,二人查看店内的视频监控后发现,当她们在招呼顾客时,这名小男孩独自窜到前台,将两部手机偷走,四人配合默契,手法娴熟,从进门到出门短短几分钟便完成了作案。
当天下午,在镇海街道东大路一服装店内上班的服务员小郑也有着相同的遭遇。据小郑介绍,她在上班时店里来了一个中年妇女看衣服,于是便过去接待对方,这时又来了个年轻女子带着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口看衣服,当对方离开时,便发现放在收银台上的苹果手机不见了。于是小郑到隔壁借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号码,却显示关机状态,于是便向公安机关报警了。
办案民警通过犯罪分子的作案习惯,结合视频监控和轨迹判断,很快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正、何某好、何某秀和熊某。经审讯得知,何某正等人均来自湖南永州,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假装购物消费,掩护小孩盗窃店铺服务员手机的想法。经过详细策划,约定由何某正、何某秀等人带着小孩分别前往街边店铺,何某正以试衣为由将服务员引至试衣间,何某秀等人通过分散注意、遮挡视线等方式掩护小孩盗窃,得手后由熊某驾车载何某好将所盗手机邮寄销赃。仅7月2日当天,何某正等人便窃得三家店铺服务员的4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3745元。
办案检察官告诫广大市民,成年人利用不满14周岁的孩子犯罪,打掩护并指使其盗窃手机,本质上是将孩子作为犯罪的工具,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间接正犯,构成盗窃罪。同时呼吁为人父母应加大对孩子的人格教育,不能为了自己的某种不良需求而给孩子的一生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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