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5:07:4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99 ℃
为谋求更大利益,内蒙古呼市4名男子使用“伪基站”设备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广告,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徒刑二年,判决被告人王某、乔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2月,被告人陈某从北京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回到呼和浩特市后指使其公司员工王某,指派乔某、刘某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汽车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等地区使用“伪基站”设备,非法占用中国移动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公众移动网络,强制向周边移动用户发送短信广告。
2014年3月12日,公安人员在呼和浩特回民区中山西路将正在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非法短信的乔某、刘某抓获。缴获并扣押“伪基站”设备一套。同日在呼和浩特市将王某抓获。经查,该设备共向移动手机发送信息35万多条,2014年5月27日,主犯陈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回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乔某、刘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近日回民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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