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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江一男子缓刑期间仍不断施家暴被撤销缓刑收监

日期:2015-12-21 15:01:1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75 ℃

近日,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缓刑犯梁文下被广西柳江县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据了解,梁文下也成为广西柳江县首个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撤销缓刑建议书,提请法院收监执行原判的缓刑人员。

2012年8月21日晚,梁文下酒后想起平时被母亲责骂,便借酒意持扁担把母亲打成重伤。案发后,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法院出于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和谐的考量,于2013年2月5日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书生效后,柳江县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梁文下移交其居住地成团镇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考察。尽管梁文下一再表示要好好接受矫正,但其言行不一,2013年6月28日就因未按要求定期到当地司法所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被柳江县司法局警告一次。

然而,这次警告也没能让梁文下有所悔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多次要求他戒酒,但他继续饮酒,并多次因醉酒在家中闹事,打骂家人。因害怕他酒后打人,妻子和儿女都不敢住在家。当地派出所因其酒后闹事,还出警3次。

今年6月28日,梁文下酒后在家中闹事,再次被柳江县司法局警告。9月10日,他喝醉后,再次殴打家庭成员并打砸家中物品,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

丈夫不思悔改,让作为其监护人和保证人的梁妻心灰意冷,她两次向柳江县司法局书面申请,表示自己无力监管,请求将梁收监。

9月14日,柳江县司法局向柳江县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

庭审当天,梁文下辩称自己平时只是爱喝点酒,否认有打骂家人等行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指出,梁文下一喝酒便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且不听劝阻,无心戒酒,毫无悔改之心。

法院经审理查明,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矫正期间脱离监管,经常醉酒滋事、殴打家庭成员损毁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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