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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一男子"拼颜值"冒充"高富帅"诈骗四女终获刑

日期:2015-12-21 15:04:56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63 ℃

广西桂林一男子名叫颜俊,人如其名,他天生拥有一副“高颜值”的外表。然而颜俊却是无业游民,凭租借来的豪车向年轻女子虚构自己是“富二代”,以投资、放贷急需资金周转为名,骗取4名女子6万多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对颜俊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颜俊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长相帅气的颜俊常在社交软件上与人聊天。2014年11月,颜俊通过打牌认识了被害人莫某某,并通过手机软件“陌陌”、微信与之聊天,谎称自己在金融投资公司上班、家住豪宅等,将自己装扮成成功人士,骗取了莫某某的信任。2014年12月14日下午,颜俊编造投资失败需要资金周转的谎言,向莫某某借钱。莫某某将一张银行卡交给颜俊, 颜俊取出1万元。数日后,颜俊以同样理由继续向莫某某借钱,莫某某又将一张信用卡交给颜俊,颜俊用该信用卡套现1.15万元。之后,颜俊再次以同样理由向莫某某借钱,莫某某再一次将1万元现金交给颜俊。

截至2015年2月底,颜俊将所借钱款均用于赌博或个人高档消费。被害人莫某某多次催促颜俊还钱,其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归还。之后,莫某某向警方报案。

据了解,颜俊还曾因犯盗窃罪入狱服过刑。除了莫某某,其还对另外三名年轻女性实施了诈骗,涉案金额达6.45万元,这些钱财全部被颜俊用于赌博或个人高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共计人民币64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颜俊曾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颜俊多次实施诈骗,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颜俊家属已代其全部退赔四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64500元,并取得了四名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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