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6:33:0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60 ℃
以打电话为由借来手机后,采取更改密码的方式,将手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的3500元转到自己卡上。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郑某系福建省龙海市人,因为手头没钱可花,竟打起了工友的主意。2015年7月14日6点多,郑某以自己的手机欠费了,无法打电话给其母亲为由,向工友査某借来他的手机。
郑某走到宿舍门外,偷偷修改了査某的支付宝密码后,顺利地将査某绑定在支付宝上的银行卡内的3500元转到自己卡上。郑某把手机上修改密码以及转账提醒的短信删除后,才将手机还给査某,自己却把钱都花光了。
到了晚上7点多,査某登录手机银行后,发现卡里少了3500元,便打电话报警了。经调取银行的转账明细,郑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盗窃事实。归案后,郑某懊悔不已,并归还了査某的3500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检察官说法:将银行卡绑定在支付宝上,确实方便了你我。但只要手机在手,又能轻易地修改支付密码,转走卡内的钱。这警醒了我们,手机不可随便借,增设修改密码的安全防范措施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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