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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冶炼金属致环境污染 男子擅自处置危险废物20吨获刑

日期:2015-12-24 01:50:4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13 ℃

为了冶炼金属,男子俞某擅自处置大量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了环境。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1日,俞某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8月初,俞某从顺昌洋口镇某村租了一片山场搭建冶炼炉与厂房,欲处置旧电路板,冶炼金属。后从浙江购买了30余吨的废旧电路板,雇佣了18名工人在厂房内冶炼金属。8月19日,俞某的冶炼厂被当地的环保和工商部门查获。经查,至案后,俞某共处置废旧电路板20吨,冶炼金属锭130块,销售得款7.5万元。经鉴定,俞某处置的废旧电路板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案发后,俞章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诉讼过程中,俞章定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资金5万元,用于对生态环境污染的修复。法院鉴于俞章定具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赃,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资金,依法和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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