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河北梆子剧院原副院长赵有泽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16-04-13 13:40: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热度:1599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河北梆子剧院原副院长赵有泽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赵有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能为他人安排工作,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文化厅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省直纪工委委员会议讨论,报经省直工委委员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赵有泽开除党籍处分。(省直纪工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09405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