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0 15:59:4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81 ℃
江达县邓柯乡色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次仁多吉挪用、占有惠民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5年,次仁多吉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色日村农牧民安居工程款7万元长达5年;将该村农牧民安居工程款、草原生态补助等资金19.6556万元据为己有。同时,次仁多吉还存在擅自改变惠农资金用途,将其纳入集体收入用于修建公路和白塔等行为。2017年2月,次仁多吉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西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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