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5-25 11:18:4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23 ℃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邹文敏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单位先后租用其兄的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共支付租车费4.8万元,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公款报销。2017年9月,邹文敏被免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职务;2017年12月,邹文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区委候补委员职务。(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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