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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干部梁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期:2019-04-24 09:51:37 来源:烟台市纪委 热度:1415 ℃

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干部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梁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烟台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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