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07 15:45: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1143 ℃
日前,宁乡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三组组长李铁强截留群众劳务工资问题。2014年,南太湖社区采取“社区投料、群众投工”对三组集体抽水机圳进行护砌维修,由社区按工日发放误工补助。李铁强在与社区结算误工补助的过程中,利用组长职务的便利,截留并侵占组上其他群众劳务工资1915元。2019年7月,李铁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马桥街道凤形社区原金塘组组长吴科武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和2014年,吴科武在担任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占水圳赔偿款和修路征地补偿款等集体资金88660.4元,不按规定发放给群众,部分资金个人侵占使用。在组织调查期间,吴科武将截留资金退还社区。2019年6月,吴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城郊街道石泉村原村主任余小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12月至2019年2月,余小亚在担任城郊街道石泉村报账员和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其保管的村集体存款和村部空余场地出租定金共计800241元进行营利活动。2019年7月,余小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宁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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