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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19-12-26 11:45: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56 ℃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绍兴市柯桥区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1、柯桥街道“三资”管理代理站工作人员韩兴尧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柯桥街道“三资”管理代理站工作人员韩兴尧以节日福利的名义,从其会计代理的福东股份经济合作社违规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24500元。2019年11月,韩兴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2、兰亭街道大庆村文书金成方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金成方担任兰亭街道大庆村文书期间,违规收受大庆村里黄现自然村公厕改造工程实际承包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6000元。金成方还存在其它违法行为。2019年8月,金成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绍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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