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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10-09 11:45:05 来源:昌平区纪委监委 热度:1046 ℃

1.北京市昌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党支部书记孙凤军,党支部委员王卫征、付春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10月至11月,三人违反有关规定,共同商议决定,以服装费名义向包括孙凤军、王卫征、付春光在内的检测站13名职工每人发放现金补贴人民币2000元,共计人民币26000元。2020年9月,孙凤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卫征、付春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昌平区北七家镇美树假日嘉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左选良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9月,左选良借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社区骨干到延庆区平北抗日战争烈士纪念馆开展教育活动之机,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社区骨干乘坐用公款租赁的大巴车前往辽宁省葫芦岛市东戴河景区旅游,花费公款共计人民币3800元。2020年9月,左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兴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王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16日,王新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擅自使用项目租赁用车往返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办理其个人事务,产生的汽油费用及ETC费用由昌平区城市管理委负担。2020年8月,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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