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8 12:10:3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953 ℃
日前,经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监委对仁怀市政协原副主席余之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余之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相关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涉黑组织的违法经济活动提供帮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故意逾越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造成恶劣影响,并致使国家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余之涛身为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背弃公仆本色,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遵义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遵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之涛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余之涛简历
余之涛,男,1968年6月生,汉族,贵州仁怀人,大专文化,1989年9月参加工作。
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贵州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89年9月,待业;
1989年9月至1992年2月,贵州省仁怀市物价局工作员;
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贵州省仁怀市茅台渡口乡乡长助理;
1993年2月至1996年5月,贵州省仁怀市物价局工作员;
1996年5月至1996年12月,贵州省仁怀市工商局工作员;
1996年12月至1998年8月,贵州省仁怀市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
1998年8月至2003年1月,贵州省仁怀市物价局工作员;
2003年1月至2007年7月,贵州省仁怀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挂任茅台镇科技副镇长);
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贵州省仁怀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贵州省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贵州省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其间: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挂任仁怀名酒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处处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兼任仁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处处长);
2018年1月,贵州省仁怀市政协副主席;
2020年7月,免去贵州省仁怀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628739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