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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某中队原中队长唐某海口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某中队原中队长唐某

日期:2014-05-29 00:05:0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753 ℃

海口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某中队原中队长唐某,收取他人9.7万元“好处费”,并“保护”这些超载等违章车辆不予处罚。今日,海口市秀英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5年。

2011年6月,唐某任海口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某中队中队长,负责某交警中队所管辖的地处海口市永兴镇、东山镇等六个乡镇的交通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查纠等工作。钟某、高某、董某为了在某交警中队辖区的路段进行超载等违章运输不被处罚,找到唐某要求给予关照,提出每月每辆车给唐某不等的好处费。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唐某收受钟某、高某、董某共计9.7万元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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