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原居委会主任陈佰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21-01-28 21:42:2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57 ℃

日前,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对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原居委会主任陈佰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佰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陈佰灿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给予陈佰灿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违法财物随案移送。

陈佰灿简历:

陈佰灿,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浙江杭州人,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程度。

2011年4月-2014年1月 萧山区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2014年1月-2020年12月 萧山区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月 被开除党籍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92537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