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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通报3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日期:2021-01-28 22:21: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056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鹿山街道原中央宅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杨建强违规出租集体资产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杨建强在担任中央宅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村集体违反招投标规定,先后三次未经招投标直接将村综合大楼一楼21间店面等集体资产出租,租金共计人民币213.26万元。2020年8月,杨建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乐镇山口村村民委员会原聘用干部兼山口村出纳、山口电站有限公司出纳钱志洪(非党员)挪用资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20年8月,钱志洪利用其负责电站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山口电站有限公司资金共计37万元,用于支付个人承包的工程项目款等营利性活动。2020年10月,钱志洪被政务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款项已追缴。

3、石璜镇三溪村党支部原委员、梅溪自然村负责人周小平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底,周小平利用负责梅溪村自来水改造、亮化工程等项目实施、管理和经手工程款报销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虚增工程量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11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周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周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款项已追缴。

(嵊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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