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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1-28 22:22:4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31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松阳县纪委通报了2018年以来查办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斋坛乡斋坛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法贵违规分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2015年,时任斋坛村党支部书记罗法贵,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上级分配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及数量,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分配方案的情况下,违规分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此外,罗法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2018年6月,罗法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樟溪乡兴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余家光侵吞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和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时任兴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余家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2012年至2016年期间,余家光未将从谢某某处收取的村集体山林承包款上缴村集体账户,而是据为己有。2018年12月,余家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西屏街道项桥下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吴昌来违规分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2013年11月,西屏街道项桥下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时任项桥下村民委员会主任吴昌来,未经村集体讨论研究,私自申报4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并将4个名额违规分配给自己、妻子王某某、姐姐吴某某及村民叶某某。2018年11月,吴昌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象溪镇上梅村原党支部书记兰水法违规决策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时任上梅村党支部书记兰水法,违规决策,将上级有关部门补助给上梅村的部分补助资金,用于其与颜某某5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松阳县象梅畲寨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投资,致使上梅村集体利益受损失。2019年9月,兰水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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