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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柯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1-28 22:24:3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98 ℃

近日,衢州市柯城区纪委通报了查办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柯城区航埠镇孙家村党支部书记孙雨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孙雨民在负责村停车场改建项目和村道路硬化项目政策处理及工程款支付等事项过程中,收受施工方余某某、姚某某行送的共计27000元现金和黄金叶香烟两条。同时,孙雨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孙雨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柯城区航埠镇枧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土根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6月,枧头村生态公墓工程招标前,陈土根与航埠镇枧头村原村民主任陈永红、航埠镇政府退休返聘人员巫辉州,在柯城区双港某饭店接受工程招投标参与人徐某某和张某某的宴请。同时,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柯城区石梁镇静岩村党总支书记郑国华、党总支委员余金良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余金良、时任村民主任郑国华在区重点项目——“千亩花海”土地流转工作推进过程中,明知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干部不能重复领取误工补贴,仍商议决定以他人名义领取误工补贴,用于支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个人费用,其他村两委成员对此均予以同意。事后,郑国华、余金良分别以其他村民名义各自领取误工补贴11000元。组织调查期间,郑国华、余金良如实向组织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0年3月,郑国华、余金良被免于党纪处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其他村两委成员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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