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4 17:54:0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527 ℃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两名律师行前雇员,欺诈两间持牌放债人公司按揭贷款共二千万元及清洗部分款项。两名被告今日(一月三十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罪行。
苏锦威,四十四岁,已结业的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文员,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苏锦威及苏润余,五十二岁,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行政人员,另同被裁定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成,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法官劳洁仪将案件押后至三月三日判刑,两名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苏锦威及苏润余于案发时分别是梁家乐律师行的法律文员及法律行政人员。苏润余亦是离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 (Chilly)的董事。
苏锦威以梁家乐律师行法律文员的身分,为一对夫妇(该物业业主)处理他们购入坚尼地城一个私人住宅大厦单位的交易。但他们在物业交易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完成后,并没收到相关的业权契据。
苏锦威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向持牌放债人公司乐天按揭信贷有限公司(乐天按揭信贷)伪称自己获该物业业主授权,处理一笔一千万元的按揭贷款申请,并向乐天按揭信贷提交看似由该物业业主签署的相关文件。
乐天按揭信贷相信被告提交的文件为真,在收到看似由该物业业主签署的授权书后,存入一笔一千万元的贷款至Chilly的银行户口。
廉署调查显示,苏润余将该笔贷款其中的七百一十多万元转账至苏锦威的银行户口,及向梁家乐律师行一名客户支付欠款二百二十万元。苏润余将余下的七十万元保留在其私人银行户口。
乐天按揭信贷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发现相关的利息还款被拖欠,遂向该物业业主、梁家乐律师行及Chilly展开民事诉讼。
案情透露,苏锦威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利用两份看似由该物业业主发出的信件副本,指示另一间他曾任职的律师行,于该民事诉讼中担任该物业业主的法律代表,而该物业业主并不知悉有关民事诉讼。
苏锦威又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至六月十九日期间,向另一间持牌放债人公司锦丰财务公司(锦丰财务)伪称,该物业业主授权他就该物业申请另一笔一千万元的按揭贷款。
锦丰财务收到看似由该物业业主签署的授权书后,相信苏锦威的伪称并批出贷款一千万元,该贷款项其后用作偿还乐天按揭信贷的贷款。
案情透露,该物业业主从没有取得或指示任何人取得上述两笔共二千万元的贷款。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周凯灵及高级检控官李卓颖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兆慧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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