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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通报3起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4-14 09:45:0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67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东阳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通报。

1.住建局原工作人员徐崇斌履行农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职责不作为问题。2020年5月,徐崇斌被选派至白云街道望江社区神山小区担任第一书记。期间,徐崇斌到小区实地开展工作仅三次,从未参加过小区支部学习和活动,未认真参与党员分类管理、村干部队伍管理、壮大集体经济、推进中心工作落实等具体工作任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徐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马宅镇文化站站长、中心驻村分中心副主任郭星华办信办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6年1月,马宅镇政府指派郭星华对镇内某村民房屋违反规划问题的有关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郭星华调查后认为该房屋超高问题属实,并于3月15日向反映人答复“下一步对违反规划超高部分依法依规处置”。截至2016年8月该房屋完成确权登记,郭星华仍未就信访答复情况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亦未将有关问题反映给职能部门,引发群众多次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郭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公路养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纯汉,副主任楼向前在工程款结算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6年,养护中心在结算承建工程项目款项过程中,因不能提供相关安全施工费用的依据,经赵纯汉同意,时任养护中心副主任、工程项目经理楼向前通过涂改、伪造发票、保险单方式,取得财政建设资金共计289.95万元,归入养护中心账户。2020年12月31日,赵纯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楼向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阳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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