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30 11:45:06 来源:上海市纪委 热度:1340 ℃
近日,崇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城桥镇规保办主任陈健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4月,陈健召集城桥镇规保办副主任叶增孝、崇明环宏保洁服务公司副经理陆振弟等接受其下属俞赛峰宴请,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21年2月,陈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增孝、俞赛峰、陆振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堡镇经济小区党总支书记沙春华等人提供和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9年4月,堡镇经济小区在为纳税大户高管提供体检服务中,沙春华参加并违规组织堡镇经济小区主任施斌、经济小区办公室主任朱红艳、经济小区会计施海英等相关人员“搭便车”体检,朱红艳、施海英也未按照会计准则登记会计账簿。2020年11月,沙春华、朱红艳、施海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施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收缴。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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