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常山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11-26 09:45:1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75 ℃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常山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1. 同弓乡综合信息指挥室信息员汪慧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20年2月、2020年12月,同弓乡综合信息指挥室信息员汪慧虎,通过虚列购买电脑耗材、多列安装监控费用支出的方式,违规从同弓乡养老服务中心列支其本人2019、2020年度兼职该养老服务中心会计一职报酬,合计9200元。2021年8月,汪慧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2.大桥头乡友好村报账员宋全道征地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7月,大桥头乡友好村报账员宋全道,利用其作为351国道项目村级征地联络员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第三方测量公司误将他人地块纳入本户征地面积的情况下,虚报冒领土地征用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共计1762.78元。同时,宋全道利用其协助政府审核本村被征地农民失土保险办理相关材料的职务便利,明知按照实际被征地面积,其户内仅1人符合失土保险办理要求,仍违规为其夫妻二人同时办理失土保险参保登记。2021年6月,宋全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退保手续正在办理。

3.天马街道周塘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华等人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9年,天马街道周塘村以村干部近亲属名义,违规向村两委干部、村会计发放各类补贴,共计2.768万元,其中时任周塘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华违规领取补贴0.745万元,村委会主任姜新华违规领取补贴0.722万元,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邵爱兵违规领取补贴0.655万元。2021年2月7日,刘国华、邵爱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月13日,姜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前一次处分影响期内),违纪款予以收缴。

4.青石镇山溪边村党支部原委员郑俊龙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时任青石镇山溪边村党支部委员郑俊龙,先后三次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本村池塘整治、办公楼修缮以及臭水沟改造等3个工程,涉及金额13.4392万元。2021年2月,郑俊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招贤镇游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嘉明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10月,时任招贤镇游林村村委会主任曾嘉明通过挂靠方式,实际实施本村游林溪提升改造工程。2018年1月,游林溪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实际建设挡墙97米,翻新加固老挡墙113.2米。随后,曾嘉明以新建挡墙255.5米的工程量制作竣工结算资料及送审造价书,并利用其协助保管、发放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获取工程款18.6976万元,其中,骗取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村集体资金共11.9218万元。2021年1月,曾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常山县纪委县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7015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