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竹溪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林长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21-12-17 09:45:1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427 ℃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瓯海区仙岩街道竹溪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林长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林长春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村干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支付款项等事项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林长春身为中共党员,农村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违反党的纪律,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瓯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长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林长春简历:

林长春,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瓯海区仙岩街道竹溪村村委会副主任、村党支部委员,竹溪村党支部书记,竹溪村党总支部书记。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12122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