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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文员涉收贿40万元选找换店为雇主汇款1.2亿元

日期:2023-01-17 15:45:0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533 ℃

廉政公署今日(1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手袋生产商文员,涉嫌从两名找换店职员收贿共逾40万元,以选用该找换店为生产商汇款1.2亿元。

龚凯,55岁,创安企业有限公司(创安)文员,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案发时在手袋生产商创安任职文员,职责包括为公司将资金透过找换店汇到内地银行户口,以维持业务运作。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透过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一间分店为创安处理逾430项汇款,涉及共1.2亿元。

被告涉嫌串谋上述许氏兄弟分店一名店长及一名找换员,使被告接受贿款共逾40万元,致使创安使用该分店的汇款服务。

廉署调查显示,上述店长及找换员在被告每次为创安处理汇款后,均会安排一笔金额由200多元至逾20,000元不等的现金存入被告个人银行户口,总额逾40万元。事件在许氏兄弟查核有关帐目后被揭发。

创安不容许其员工就创安的事务或业务接受利益。

案件仍在调查,廉署不排除进一步执法行动。创安及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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