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31 21:46:02 来源:青海新闻网 热度:3470 ℃
记者从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晁世明,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获刑10年零6个月。
案件还要从2007年说起,时任湟源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的晁世明,看准了修建湟源丹葛尔古城这一契机,大肆收受工程贿赂,在2007年至2011年4年的时间中,他利用职权5次收受贿赂达20万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晁世明案件的查处与审判充分体现了纪委、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和决心,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青海省委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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