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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医保办主任贪污14万元获刑7年

日期:2013-12-01 21:16:43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1870 ℃

 新农合定点医院医保办主任利用业务管理漏洞,两年间,多次采取抽取低保证明冒领报销费用的方式,贪污14.34万多元。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刘某1984年进入海原县人民医院工作,2007年调任医保办主任一职,主要负责新农合医疗费报销审核工作。刘某发现将有低保证明病人的住院凭证农村特困户住院通知单抽出后,就可以按照参加新农合医疗的报销流程报销费用。2010年4月至2012年5月,刘某先后54次套取医院垫付新农合住院报销费用14.34万多元。案发后,刘某退还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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