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合肥一会计虚开变造报销发票 贪污28万余元获刑5年6个月

日期:2015-08-01 19:32:36 来源:合肥在线 热度:1933 ℃

今年43岁的梅某是安徽省某测绘院的出纳会计。

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间,梅某利用管理单位现金、经办单位报销事宜的职务之便,以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虚开报销项目、变造报销凭证金额,蒙骗报销审批人员,骗取本单位资金28万余元,据为己有。

2014年8月2日,梅某在单位领导询问下,承认了上述事实,并向单位递交了书面自我检查;2014年8月5日,梅某在明知单位已报案的情况下,在单位等待侦查人员前来处理,继而被侦查人员带回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梅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开报销项目、变造报销凭证金额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2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据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65933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